车型
购车
服务
品牌
了解福特
零售贷款业务费用
编号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价格适用对象
RT001借阅原件临时借阅机动车登记证免费所有零售贷款业务
RT002影印副本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扫描件:
机动车登记证书
汽车抵押贷款合同
解抵押资料(包含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解抵押申请表)
免费所有零售贷款业务
RT003其他由于经销商/售后服务商发生违约或高风险状况,我司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时适用。免费所有零售贷款业务
RT004提前还款费用借款人要求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金时适用2023年9月26日前(不含当日)成功提交贷款申请的客户:借款人在贷款发放后一年内(含一年)提前还款的,贷款人有权收取相当于贷款本金余额的3%的费用;借款人在贷款发放后一年后提前还款的,贷款人有权收取相当于贷款本金余额的1%的费用。

2023年9月26日起(含当日)至2024年10月10日(不含当日)成功提交贷款申请的客户:借款人在贷款发放后一年内(含一年)提前还款的,贷款人有权收取相当于贷款本金余额的5%的费用;借款人在贷款发放后一年后提前还款的,贷款人有权收取相当于贷款本金余额的1%的费用。

2024年10月10日起(含当日)成功提交贷款申请的客户:借款人在贷款发放后一年内(含一年)提前还款的,贷款人有权收取相当于贷款本金余额的7%的费用;借款人在贷款发放后一年以上两年以内(含两年)提前还款的,贷款人有权收取相当于贷款本金余额1%的费用;借款人在贷款发放后两年后提前还款的,贷款人不收取提前还款费用。

延迟还款类产品在延迟还款期间仍正常计息,如借款人申请提前还款,借款人需承担延迟还款期间已产生的全部应付未付利息以及相应的提前还款费用(提前还款费用详见本条前三款)。

* 具体以借款人签订的汽车抵押贷款合同为准
所有零售贷款业务
RT005重新扣款手续费由于还款账户款项不足在还款日无法扣收还款的,我司安排重新扣款时适用50元/次所有零售贷款业务
RT006延迟还款费用借款人提出延迟支付贷款月供时适用延迟还款费用=剩余未还本金*合同月利率*延期期数

* 合同月利率是指贷款合同中所标识的合同年化利率/12
所有零售贷款业务
编号项目项目内容收费标准适用对象
RT007违约费用逾期利息,借款人未按时足额还本付息时适用固定年化利率11.00%,逾期利息计算期间从贷款本息到期日起,至本息完全付清之日止。所有零售贷款业务
催收费用,因借款人逾期还款而发生催收行为时适用贷款人有权按照该标准收取相应的费用,该等费用以实际产生的金额为准:

催收信函 50元/次;
律师函 500元/次;
上门催收费 300元/次;
停车费 15元/天;
其他因贷款人委托第三方催收而产生的费用,借款人承担不超过全部逾期欠款(包括未偿还的贷款本息、逾期利息、罚息、律师费和其他费用)的20%。
所有零售贷款业务
1.生效日期:2025年1月1日
2.编号RT004、RT005、RT006为市场调节价项目,可能根据市场变化调整,如有调整将另行公布。
3.编号RT007为违约费用,非服务项目价格收费,为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特此予以公示。
4.我司拟上调RT007 违约费用中第(3)项上门催收费至400元/次,以及第(4)项停车费至20元/天,具体生效时间将另行公布,请以签订的贷款合同约定为准。
5.福特汽车金融客户服务热线/消费者投诉热线/网络信息安全投诉、举报电话:800-988-3231(座机拨打)400-888-3231(手机/座机均可)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批售融资业务费用
编号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价格适用对象
WS001车辆定位设备费用当经销商申请在其合作的二级网点存放融资车辆时,或我司为了经销商风险控制的需要,为防控贷款风险,我司要求在指定经销商经营场所中所存放的融资车辆上加装车辆定位设备(OBD)时适用。20元/台/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取。
每月由经销商向我司按实支付。
存在额外风险情形的经销商
WS002驻点盘点费用由于经销商/售后服务商发生违约或高风险状况,由我司的员工或委托第三方前往经销商/售后服务商处驻点、盘点时适用。250元/人/天(2025年3月31日(含)及之前)

300元/人/天(2025年4月1日(含)及之后)
存在额外风险情形的经销商/售后服务商
WS003其他由于经销商/售后服务商发生违约或高风险状况,我司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时适用。我司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所产生的运输、仓储费等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据实结算。存在额外风险情形的经销商/售后服务商
生效日期:2025年1月1日
条款声明:
1.以上收费清单为福特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最新公布且正在实行的收费标准,我司有权根据实际业务情况【以及市场变化等】进行不时的调整。不同时期可能与上述清单标准有所差异。
2.WS002驻点费用调整从2025年1月1日起发布,公示期3个月,从2025年4月1日(含)起正式生效。